公家機關職場菜鳥落難記5-離職後,向政府機關的微弱求助
► 這篇想告訴你的是... 1. 為了有效使用政府資源(如民意信箱)進行法規諮詢或申訴等,記得填妥所有資訊,並確認資料是否附齊全。 2. 若是經由勞工局(主管機關)申訴勞資問題,比較像是做檢舉,若勞工局確認違法情節將依法開罰;其餘工資、資遣費等返還之釐清則要走調解或訴訟。 3. 然我的勞資爭議發生於該市某局處,就我的觀察勞工局並未涉入了解事實。 |前言 職場菜鳥落難記是自己在公家機關任職遇上「疑似」不恰當的解僱,求助卻處處碰壁的紀錄。會說疑似是因為我不是法律專家、職場老鳥,總不能亂扣人罪名(笑)。 經過和我任職公家機關人事室的各種無效溝通,當初覺得大概沒辦法了,可能該公家機關是真的沒有辦法處理(也不想處理)。但在我不知道解雇到底有沒有問題的前提下,我還繼續在那裡工作(畢竟我和自己科室的同事處得蠻好,工作也沒什麼大問題),於是轉而私下自己收集資料。 |決定離開毫無保障的公家機關 我前前後後在3個多月間和該公家機關簽訂了三個契約(定期契約-承攬契約-定期契約),期間業務內容越來越多,但薪水是越來越少。 我涉入社會太資淺,想著當初某處理人事的同事A為我減少的薪水打抱不平,說著會幫我爭取回復原本的薪水,以為她會說到做到,後來問了一次沒處理,隔一個月再問一次還是「沒時間處理」,請她一個月內告訴我會不會有結果,最後是不了了之。我的想法是,造成這些斷斷續續的簽約是你們造成的,而妳也給了承諾卻做不到,是非常不負責任的。但這我想只能說做事態度的問題了(攤手),畢竟是我輕率簽下新的契約,哈哈。 而我也一直無法從之前的憤怒中完全走出來,包括當初投訴解雇問題被主管找去談話,沒有被怒罵,但是被說傻、被說對不起同事A;人事室專員跑來辦公室公開向我駁回訴求等等。 加上後來同事A私底下找我聊聊,結果對話中提到無數次: 「這不是妳一個人的事(指之前的解僱問題),這樣我們科和人事室會關係不好」 「妳要站在長官的角度想」 種種都加速我想離開這裡的念頭,怎麼都不提自己讓我沒拿到加班費、延遲和我簽約害我薪水被扣等等的問題呢? 怎麼一個公家機關苛扣了員工薪水,到後來都反過來說「我們不能都照著妳說的給」。 |最低的要求(是對公家機關最奢侈的期待) 前前後後換了三個契約,歷經了近七個月的工作時間,我在108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