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機關職場菜鳥落難記1:被突擊解僱的職務代理人
► 這篇想告訴你的是...
1. 找工作實際報到簽約時,發現條件和當初不一樣,要主動詢問!
2. 遇到和自己契約書有出入的解僱,首先確認被解僱的原因,並且要留下書面或相關紀錄。
|前言
職場菜鳥落難記是自己在公家機關任職遇上「疑似」不恰當的解僱,求助卻處處碰壁的紀錄。會說疑似是因為我不是法律專家、職場老鳥,總不能亂扣人罪名(笑)。
但把所遇到的事情記錄下來,至少可以讓自己或是任何看到的人引以為戒,不要犯和我一樣的錯-隱忍導致事實變得複雜,以及要記得自己手中的權益。
|覓職過程
2018年大學畢業後,翻滾了快3個月玩耍﹑放空、打工的日子,開始認真修改履歷找正職工作,老實說會懷疑自己適合怎麼樣的工作,剛畢業的自己心還沒有很安定,對於以後的日子會變得規律、有穩定經濟來源感到期待,同時也深刻感受到校園與社會的分水嶺確實存在而有所擔憂。總之,因為是心理相關科系畢業,我的目標是先找相關領域的行政職缺。
總共投了三個職缺,三個都有獲得面試機會,後來一個是被發了無聲卡,一個是有收到不錄取的通知並且附上非制式(至少我認為很誠懇)的肯定話語,最後一個面試並且還要經過筆試通過徵選的就是某市公家機關的暫僱人員。
|「咦!職務代理人?」
這段想警惕自己的是以後簽契約有疑義要立刻反應,看有沒有轉圜的餘地,甚至是留下實質紀錄證明這些「和當初說好的不一樣」。
整個投遞履歷、筆試、面試接著錄取後等通知報到的過程,約莫花費一個月時間。被通知錄取的時候很開心,因為以新鮮人的起薪來說算不錯,加上和所學領域相符,覺得是初出社會一個好的開始。
報到當天懵懵懂懂地到人事室填了各種資料,接著拿到一式3份的契約書,到了此時,我才看見我應徵的職缺是職務代理人性質,是一份為期約1年3個月的定期契約,這份契約是代理一位育嬰留停的人員,到她復職那天我將無條件被解僱。看了一看和當初預期的不太一樣,但認為育嬰留停的人應該都會請好請滿,應該不會對我有甚麼差別吧,於是就乖乖簽下契約了。殊不知這個簽下契約的行為,是我未來惡夢的開始。
時間推回當初被通知面試的時候,該公家機關跟我說「我們有一個一年的缺、一個一年半的缺、一個無期限的缺」,在和他們說我可能會有的生涯規畫後,決定給我應徵一年的缺,只是當時怎麼樣都想不到這個一年的時間是因為有人留職停薪而產生的,還以為公家機關是因為經費關係而產生的短期職缺呢,果然是菜鳥吧(苦笑)。
|未滿三個月無條件解雇的窘境:「妳做到明天哦!因為原本的人要離職了!」
工作上的公文寫作、陳情案處理等等的,我認為不簡單但還算蠻上手的,和同事間的相處也很好,每天過著和同事相互照應,中午一起吃午餐偶爾偷偷討(ㄅㄠˋ)論(ㄩㄢˋ)工作上遇到的民眾和主管的各種要求,希望做為一個新鮮人,在工作上努力學習,不給大家添麻煩,在職場裡也多多和同事交流,擁有更多生活的樂趣。
本身是個比較容易沮喪的人,但開始工作以後獲得很多成就感,對自己設定高要求,但不要吝於在心中小小的讚美自己,我覺得很重要(對新鮮人來說)。開始能寫一份公文、能獨立處理不被主管退件的陳情案件、能解決民眾的問題獲得感謝、能開始回覆各個合作單位的電話、能接下部級機關的委託案等,看見自己的進步就不會覺得疲乏,也許在老鳥眼中那些都是「應該」,但我認為可以用適合自己身分的態度去要求自己。
只是這些好不容易堆積起來的小自信,在工作了2個月又4天後硬生生地被擊碎。
一如往常地上班打卡、列下待辦事項開始一天的忙碌,差別是在早上10點多的時候,分機響起的那頭,人事室告訴我當天要跑完離職,因為我代理的人申請隔天離職了,然後我的公務信箱收到了離職會辦單。
在自己拿著話筒的這端,對另一端公事公辦的輕快感到不適,世界像是靜止了。整個辦公室只也有我的世界慢慢地在崩解,也覺得有趣,我似乎體驗到了那種被無故裁員的人的心情,像是明天沒著落了。對我來說的重重一擊,在同事主管來說不過是輕輕放下的細語:「我們問問看」、「我們不知道耶」。
那時心中想的是,主管真的都不知道嗎?未滿三個月好像真的可以隨便被砍掉耶?為甚麼沒有人和我說過?我喜歡我的工作啊,想繼續工作怎麼辦?然後就過度脆弱地在坐位上爆哭起來,然後翻自己的契約看到底為甚麼我要跟著被迫離職,看著白紙黑字寫的「育嬰留停人員復職後,無條件解雇」,真的不了解為甚麼原本的人離職了我也要走。
在自己拿著話筒的這端,對另一端公事公辦的輕快感到不適,世界像是靜止了。整個辦公室只也有我的世界慢慢地在崩解,也覺得有趣,我似乎體驗到了那種被無故裁員的人的心情,像是明天沒著落了。對我來說的重重一擊,在同事主管來說不過是輕輕放下的細語:「我們問問看」、「我們不知道耶」。
那時心中想的是,主管真的都不知道嗎?未滿三個月好像真的可以隨便被砍掉耶?為甚麼沒有人和我說過?我喜歡我的工作啊,想繼續工作怎麼辦?然後就過度脆弱地在坐位上爆哭起來,然後翻自己的契約看到底為甚麼我要跟著被迫離職,看著白紙黑字寫的「育嬰留停人員復職後,無條件解雇」,真的不了解為甚麼原本的人離職了我也要走。
► 小結
到這裡還只是整件事的小小開端,我可能得承認我太天真,天真地以為職務代理人不是那麼的不穩定,也深信契約可以代表一切,殊不知公家機關的勞動契約沒寫的,也是自己要一併承擔的,沒寫的,是最危險的。後續我和很多人反映了我認為的不恰當的解僱,但該公家機關上上下下都和我說「我們很合理」,並且契約沒寫的都被各種「公家機關的理所當然」無限上綱。
後續還會經過以為自己會有資遣費所以安心簽了其他契約繼續工作,還有各種陳情、被人事室專員施壓、調解以及到申請法扶時的無助,不知道會分成多少篇幅說完呢。
⛏公家機關職場菜鳥落難記 系列文章
⛏公家機關職場菜鳥落難記 系列文章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