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機關職場菜鳥落難記4-施壓有理,陳情無效



► 這篇想告訴你的是...


1. 如果不幸在公家機關深陷勞資爭議,你可能不會有正常的申訴管道。

2. 在我所任職的公家機關,人事室有權無預警公開曝露你私人的陳情案,並且於任職科室公開不帶髒字的教訓你。



|前言

職場菜鳥落難記是自己在公家機關任職遇上「疑似」不恰當的解僱,求助卻處處碰壁的紀錄。會說疑似是因為我不是法律專家、職場老鳥,總不能亂扣人罪名(笑)。

原本以為填寫完市長信箱的滿意度調查應該會不意外地不了了之,但人事室的專員竟然主動來我的任職科室找我了!這篇就來看看公家機關如何直接面對僱員,解決機關內的人事爭議。



|人事室專員的主動詢問?壓制爭議?

收到市長信箱的回覆後隔了五天,一早我正在處理新聞案件和警察局聯絡時,接到一通來自人事室承辦人的電話:「我等等下去找你哦!有事要問妳!」心裡想說,可能是要問我關於解僱的東西,結果過了半小時左右,從五樓的人事室下來找我的,除了承辦人,居然還有人事室專員。

人事室承辦人先小聲和我說:「就是妳有反應解僱的問題,我們專員來和你解釋一下」,接著專員以朗讀般能讓周遭的人都聽見的適中音量,表明:「妳有陳情關於資遣費和解僱的問題,那我這邊要回覆妳職務代理人就是原本的人走了,就無條件解僱」,我詢問那為甚麼契約書上沒有寫?契約書是否有瑕疵?,專員回「關於契約書是有瑕疵,這個部份我們人事室會回去做檢討,不過局內的規則就是你沒辦法拿資遣費」。

結果就是,專員大辣辣地、不經預告地跑來我的任職科室,朗誦完我的陳情案,並表達無法接受我的陳情訴求。但這樣還沒有結束,專員接著說「我以過來人的身分告訴妳啦,這種小事不要太計較,要不然長官觀感會不好...」接著我已經聽不太下去了,只記得最後我還是和專員說了謝謝。然後Line就收到了坐在隔一個位子的同事傳來的訊息:「所以是不給(資遣費)嗎?」「聽起來都在講情」。

身為一位菜鳥,還不是很習慣這種公然以溝通之名行責難之實的過程。我想在一般企業公司可能也會有類似的狀況,但這種狀況的存在,不就是要以較高職權壓制基層員工嗎?像是日劇裡很常提到的「職權騷擾」,但有多少位高權重的人會承認?



|人事室專員的公開曝露人民陳情案:以公家機關規則來看

我們撇開「疑似」職權壓制的狀況,以我所任職公家機關的「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來討論人事室專員的處理是否失當。


六、各機關處理原則如下:

(一)陳情內容如涉及二個機關以上權責者,應由所涉業務量較多或首項業務之相關機關為主辦,並負責統整協辦機關之意見後,回復陳情人。

(二)應以親切、同理心、明確具體及口語化方式回復陳情人;如陳情 之重要內容不明確或有疑義者,得通知陳情人補陳之。

(三)各機關受理外國語言陳情者,儘量以國際通用語言回復為原則。

(四)針對陳情回復應配合民眾需求,以公文、電話、電子郵件、傳真、面談或其他方式答復,如以電話及面談方式答復者,得製作書面紀錄存查,以資查考。

(五)以書面、電話或電子郵件回復陳情人時,應具體告知本府承辦人員姓名及聯絡電話。

(六)人民陳情案件載明代理人或聯絡人時,受理機關得逕向其答復。

(七)人民陳情案件係數人共同具名且載明各陳情人聯絡方式而無代理人或聯絡人時,受理機關應逐一答復。但陳情案件為十人以上共同具名者,受理機關得對依行政程序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選定或指定之當事人,逕為答復。

(八)受法令、機密或政策限制而無法依陳情人所請辦理者,應詳細說明法令相關規定及無法辦理之理由。


以我的陳情案件來說,我以市長信箱進案而非直接到人事室表達相關陳情,即代表了我可能只想透過電子信箱或電話來與處理陳情案的機關進行聯繫,而非由人事室直接面談,且是在非私密、不經預告、有眾多非當事人的場合。並且在人事室專員的對話中,僅表達該公家機關沒有給予資遣費的規則,而非告知何種規則揭示了我的無條件解僱,未有任何詳細說明相關法令規定。再者,告知僱員不要計較小事等云云,亦無具同理心、親切等態度。

接著,以透過市長信箱陳情的角色來看,我是身為「市民」的角色,陳情了我的任職公司有疑似解雇失當的事件。若是政府機關處理陳情案件獲得市民不滿意的問卷結果後,都直接跑到市民的任職公司大辣辣地公開相關內容,我認為這是權力之濫用。

人事室於解僱過程、處理陳情過程中應注意而未注意、應保密而未保密,人事室專員疏於顧及公務人員的倫理道德,或許非經預告至陳情人工作場所誦讀、回覆陳情案件,是該公家機關下所有人員都能使用之陳情案回覆方式(笑)。



► 小結 

走到這裡,看見該公家機關一層一層的不願面對疏失(到了很後面我才又知道他們後續安排的勞力承攬也是不符法規的),我的問題始終沒有得到適當的解決,也明白求助於造成疏失的公家機關已經是徒勞無功。

但我仍然不滿契約沒寫的,憑甚麼確切的規則來無條件解僱?又礙於不懂法規不知道該怎麼尋求協助,之後花了兩個多月自己查資料,又向勞動部和勞工局詢問以及陳情等,花了大把的精力,最後的結果是令人失望。




⛏公家機關職場菜鳥落難記 系列文章

1-被突擊解僱的職務代理人
2-「是影子啊!」不任人擺布就朝夕不保的職代
3-解僱有理,陳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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