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 7月, 2019的文章

公家機關職場菜鳥落難記4-施壓有理,陳情無效

圖片
► 這篇想告訴你的是... 1. 如果不幸在公家機關深陷勞資爭議,你可能不會有正常的申訴管道。 2. 在我所任職的公家機關,人事室有權無預警公開曝露你私人的陳情案,並且於任職科室公開不帶髒字的教訓你。 |前言 職場菜鳥落難記是自己在公家機關任職遇上「疑似」不恰當的解僱,求助卻處處碰壁的紀錄。會說疑似是因為我不是法律專家、職場老鳥,總不能亂扣人罪名(笑)。 原本以為填寫完市長信箱的滿意度調查應該會不意外地不了了之,但人事室的專員竟然主動來我的任職科室找我了!這篇就來看看公家機關如何直接面對僱員,解決機關內的人事爭議。 |人事室專員的主動詢問?壓制爭議? 收到市長信箱的回覆後隔了五天,一早我正在處理新聞案件和警察局聯絡時,接到一通來自人事室承辦人的電話:「我等等下去找你哦!有事要問妳!」心裡想說,可能是要問我關於解僱的東西,結果過了半小時左右,從五樓的人事室下來找我的,除了承辦人,居然還有人事室專員。 人事室承辦人先小聲和我說:「就是妳有反應解僱的問題,我們專員來和你解釋一下」,接著專員以朗讀般能讓周遭的人都聽見的適中音量,表明:「妳有陳情關於資遣費和解僱的問題,那我這邊要回覆妳職務代理人就是原本的人走了,就無條件解僱」,我詢問那為甚麼契約書上沒有寫?契約書是否有瑕疵?,專員回「關於契約書是有瑕疵,這個部份我們人事室會回去做檢討,不過局內的規則就是你沒辦法拿資遣費」。 結果就是,專員大辣辣地、不經預告地跑來我的任職科室,朗誦完我的陳情案,並表達無法接受我的陳情訴求。但這樣還沒有結束,專員接著說「 我以過來人的身分告訴妳啦,這種小事不要太計較,要不然長官觀感會不好... 」接著我已經聽不太下去了,只記得最後我還是和專員說了謝謝。然後Line就收到了坐在隔一個位子的同事傳來的訊息:「所以是不給(資遣費)嗎?」「聽起來都在講情」。 身為一位菜鳥,還不是很習慣這種公然以溝通之名行責難之實的過程。我想在一般企業公司可能也會有類似的狀況,但 這種狀況的存在,不就是要以較高職權壓制基層員工嗎 ?像是日劇裡很常提到的「職權騷擾」,但有多少位高權重的人會承認? |人事室專員的公開曝露人民陳情案:以公家機關規則來看 我們撇開「疑似」職權壓制的狀況,以我所任職公家機關的「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來討論人事室專員的處理是否失當。 ...

公家機關職場菜鳥落難記3-解僱有理,陳情無效

圖片
► 這篇想告訴你的是... 1. 在我所任職的公家機關,勞動契約可以被僱主任意解釋。 2. 在我任職的公家機關,簽下職務代理人契約的自己並非契約主體,並且簽下此契約,將會被機關認為妳了解並接受關於契約書有寫的、沒寫的政府內部的規則眉角。 3. 市長信箱案件回覆後的滿意度調查表有被處理單位看到的機會,雖然不代表填寫了會有用,但對政府的處理感到失當時仍可以試試看為自己據理力爭。 |前言 職場菜鳥落難記是自己在公家機關任職遇上「疑似」不恰當的解僱,求助卻處處碰壁的紀錄。會說疑似是因為我不是法律專家、職場老鳥,總不能亂扣人罪名(笑)。 這一篇就來把我陳情路途的曲折公開吧!遇上某市市長信箱的分案程序令人難以信任,後續又得到制式且不針對問題的回覆,告訴我我的勞動契約是附屬於別人的契約(?),一再地都讓我感到「沒事不要當公家機關職代啊!」,尤其當我一開始根本不知道我應徵的職缺是職代(笑) |我簽的契約,不是我的契約 上一篇提到我向市長信箱陳情被解僱的事情,輾轉才從我的服務科室分到人事室。當時我陳情的內容大致如下: 1.該原人員之離職手續是透過職務代理人協助處理,那以什麼角度來確認其回復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之原有工作之事實呢? 2.契約書上未載明之事項,何以要求勞工依政府機關處室之慣例認定,並預設勞工同意此解除工作之理由? 3.當契約書無標明失去代理原因(包含復職、離職等任何原因)或原人員銷假時無條件解雇,而是標示原育嬰留停人員復職後無條件解雇,在勞工簽署契約當下、工作期間、被要求離職之時,皆不會認知到除了復職以外將使本人失去代理之原因造成的是無條件解僱。 4.基於以上理由,是否此契約書具有不完善之瑕疵?而各職務代理人契約書文字的參差、不同是否將造成勞工權益之損失,而勞工卻需自行負擔損失? 5.而若具瑕疵,則此情況下勞工之離職又是該依何種規則認定,是契約書所提之基法或是機關自行認定之慣例標準? 也許很多人看了就會說「寫這麼多,政府才不會理你」,但我就是傻在認為還是會有人對工作有熱忱,自己工作的時候用心(不敢說多努力,但我認為不管是怎麼樣的民眾都是真的有苦才會來政府機關求助)看民眾陳情案、做裡外不是人的溝通等也想給民眾正向回應,我以為人事室還會有一點點良知妥善的處理,會把陳情人當作活生生的人而不是陳情的文字,但結果當然讓人大失所望...

公家機關職場菜鳥落難記2-「是影子啊!」不任人擺布就朝夕不保的職代

圖片
► 這篇想告訴你的是... 1. 遇到和自己契約書有出入的解僱,除了確認被解僱的原因,亦要立即確認自己是否有應得權益,若不懂可以詢問政府勞工局處或是勞動部。立刻釐清自己的權益,可以避免未來複雜化爭議對自己不利。 2. 一般市民若有相關勞資問題,可以經由市長信箱進行詢問及申訴等(但當然不要濫用)。但若不幸你進入公家機關工作,又不巧是適用勞基法的非編制人員,市長信箱可能會先請你的所處科室私下解決問題(笑) 。 |前言 職場菜鳥落難記是自己在公家機關任職遇上「疑似」不恰當的解僱,求助卻處處碰壁的紀錄。會說疑似是因為我不是法律專家、職場老鳥,總不能亂扣人罪名(笑)。 上一篇講到我如何誤入職務代理人一途和如何在短時間內無緣無故(以我當事人的角度來看)被解雇,說真的假設有該公家機關「無限期」的職缺,我為何要選擇職代呢?(笑)這一篇就來看看某市公家機關的後續處理吧。 |「我是我,還是別人的影子?」任人擺布的影子 人事室突如其來說我明天就得走,業務完全沒辦法交接,我的主管也看似完全不知道會有這樣的結果,所以一位同事和要離職的那個人討論離職時間延後20天,那20天一到我還是得辦離職,就結果來說,我就像個影子,當實際的主體不在了,我的消失對任何人來說無傷大雅。 人事室又說年底人事凍結了,沒辦法聘人,所以我要繼續工作就只能讓我的科室上小額採購,然後我只能簽下自然人承攬契約才能不間斷的工作,然後被迫離職的隔天又獲得應徵訊息,於是又投了履歷應徵該公家機關的暫僱人員。在寫後續應徵履歷的時候,問了要好的同事我工作經歷要寫曾任職務代理人還是職章上的職位,她給了我一個最精闢的比喻「 那句問話,有點像我是我還是別人的影子 」。 被迫離職的那時候心中在想的是兩件事,第一件是既然這不符合契約書上寫的無條件解雇,之後我應該拿的到資遣費吧!第二件是我要繼續工作,我想要為自己的生活負責,拿到錢的方式就是付出勞力。 這裡又要警惕自己的是絕對不要輕易簽下任何前案都還不知道合不合理的下個契約,在這之前我沒有聽過承攬契約是甚麼,對我來說這只是個能讓我繼續工作、拿到錢的類似工讀生的契約。但是這個契約無法給妳勞工該有的保障, 沒有健保、沒有勞保、沒有勞退提撥、沒有加班費,加上後續該公家機關延遲與我簽約造成的薪資損失 ,還有使我被解僱的情況複雜化,現在的我非常後悔我和該公...

公家機關職場菜鳥落難記1:被突擊解僱的職務代理人

圖片
► 這篇想告訴你的是... 1. 找工作實際報到簽約時,發現條件和當初不一樣,要主動詢問! 2. 遇到和自己契約書有出入的解僱,首先確認被解僱的原因,並且要留下書面或相關紀錄。 |前言   職場菜鳥落難記是自己在公家機關任職遇上「疑似」不恰當的解僱,求助卻處處碰壁的紀錄。會說疑似是因為我不是法律專家、職場老鳥,總不能亂扣人罪名(笑)。 但把所遇到的事情記錄下來,至少可以讓自己或是任何看到的人引以為戒,不要犯和我一樣的錯- 隱忍導致事實變得複雜,以及要記得自己手中的權益 。 |覓職過程 2018年大學畢業後,翻滾了快3個月玩耍﹑放空、打工的日子,開始認真修改履歷找正職工作,老實說會懷疑自己適合怎麼樣的工作,剛畢業的自己心還沒有很安定,對於以後的日子會變得規律、有穩定經濟來源感到期待,同時也深刻感受到校園與社會的分水嶺確實存在而有所擔憂。總之,因為是心理相關科系畢業,我的目標是先找相關領域的行政職缺。 總共投了三個職缺,三個都有獲得面試機會,後來一個是被發了無聲卡,一個是有收到不錄取的通知並且附上非制式(至少我認為很誠懇)的肯定話語,最後一個面試並且還要經過筆試通過徵選的就是 某市公家機關的暫僱人員 。 |「咦!職務代理人?」 這段想警惕自己的是以後簽契約有疑義要立刻反應,看有沒有轉圜的餘地,甚至是留下實質紀錄證明這些「和當初說好的不一樣」。 整個投遞履歷、筆試、面試接著錄取後等通知報到的過程,約莫花費一個月時間。被通知錄取的時候很開心,因為以新鮮人的起薪來說算不錯,加上和所學領域相符,覺得是初出社會一個好的開始。 報到當天懵懵懂懂地到人事室填了各種資料,接著拿到一式3份的契約書, 到了此時,我才看見我應徵的職缺是職務代理人性質 ,是一份為期約1年3個月的定期契約,這份契約是代理一位育嬰留停的人員,到她復職那天我將無條件被解僱。看了一看和當初預期的不太一樣,但認為育嬰留停的人應該都會請好請滿,應該不會對我有甚麼差別吧,於是就乖乖簽下契約了。殊不知這個簽下契約的行為,是我未來惡夢的開始。 時間推回當初被通知面試的時候,該公家機關跟我說「我們有一個一年的缺、一個一年半的缺、一個無期限的缺」,在和他們說我可能會有的生涯規畫後,決定給我應徵一年的缺,只是當時怎麼樣都想不到這個一年的時間是因為有人...